社會護國神山遭內鬼滲透 台積電前副理竊密輸中遭起訴 檢方求處七年重刑

護國神山遭內鬼滲透 台積電前副理竊密輸中遭起訴 檢方求處七年重刑

(本文依據檢方起訴內容及公開報導撰寫,被告犯行尚待法院審理認定,在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台灣半導體產業的國安防線再度亮起紅燈。檢調單位偵辦台積電營業秘密外洩案偵結,一名台積電前副理級主管涉嫌竊取公司核心製程機密,並將相關資料提供予中國方面,全案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營業秘密法》相關規定提起公訴,檢方並具體求處七年有期徒刑。此案再度突顯中國近年對台灣半導體人才與技術的挖角滲透行動,已從單純的「高薪挖角」升級為系統性的機密竊取。

從內部滲透 高階主管成國安破口

據了解,涉案的被告在台積電任職期間,職務層級為副理,具備接觸公司敏感技術文件的權限。半導體大廠對於核心製程資料向來設有嚴格的分層授權管制,包含實體隔離、文件浮水印追蹤、離職競業條款等多道防線。然而,具備正當存取權限的內部人員,往往是防護體系中最難以偵測的環節——因為他們的行為在系統紀錄上,與日常業務並無二致。

檢方指出,被告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具有經濟價值且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料予以複製、外洩,並提供予中國相關人士或機構。此舉不僅違反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更觸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保護紅線。

「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法律紅線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已於近年修正《國家安全法》,增訂「經濟間諜罪」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境外使用罪」。前者針對為境外敵對勢力刺探、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最重可處十二年有期徒刑;後者則規範將一般營業秘密於境外使用之行為。

半導體先進製程正是被明確列入「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的項目之一。這意味著,台積電的製程技術外洩,在法律定位上已不僅是民事上的商業損失或單純的刑事竊盜,而是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層次的犯罪。檢方此次求處七年重刑,反映司法機關對於此類案件的從重量刑趨勢,也具有明確的「殺雞儆猴」警示意涵。

中國挖角戰術的演化

台灣半導體人才遭中國覬覦並非新聞。過去十餘年間,中國半導體產業在「大基金」政策扶植下急起直追,最直接的捷徑就是延攬台灣的成熟工程團隊。從早期以三倍、五倍薪資公開挖角,到後來透過第三地設立空殼公司規避審查、以「顧問」名義規避競業禁止條款,手法不斷翻新。

房屋貸款知識家

而近年在美國對中國半導體出口管制持續收緊的背景下,中國取得先進製程設備與技術的難度大增,透過人員取得「know-how」的誘因也隨之升高。業界人士分析,當設備買不到、技術授權談不成,「人」就成為最後、也最脆弱的突破口。

本案被告的層級雖非最高,但副理級主管通常已深度參與實際製程運作,掌握的是「怎麼做才會成功」的實務細節,這類隱性知識的價值,有時甚至超過紙上的技術文件本身。

企業防護與司法追訴的雙軌挑戰

對企業而言,營業秘密案件的舉證始終是最大難題。要成立營業秘密的法律保護,須同時證明該資訊具備「秘密性」、「經濟價值」以及「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三大要件。台積電近年建置了相當完整的資安監控與存取稽核機制,也是本案得以及早察覺並蒐證移送的關鍵。

不過,跨境案件的追訴仍面臨現實限制。若機密已實際流出境外並遭使用,即使國內判刑確定,技術損失往往已無法回復。這也是為何近年政府與產業界均強調「事前預防重於事後追訴」,包括強化離職面談、限制敏感職務人員的境外出入管理,以及提升員工的國安意識教育。

後續觀察

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被告是否認罪、法院最終量刑為何,仍待審理釐清。可以確定的是,隨著地緣政治競爭加劇,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技術保衛戰只會愈趨激烈。「護國神山」的護國能力,不僅取決於製程領先幾個世代,同樣取決於能否守住那道最難防的「人心防線」。

富命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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