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9 12 月, 2025
專欄觀點知識觀察家激發人本潛力: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

激發人本潛力: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

探索創新之源:建構以人為本的潛力激發系統

在追求經濟持續增長和核心競爭力的宏大敘事中,「創新」一詞被反覆提及,成為國家策略與企業發展的核心驅動。然而,我們往往將創新視為技術突破、資本投入或市場策略的產物,卻忽略了其最根本的源泉——「人」。真正的創新,並非冰冷的公式或演算法,而是深植於個體才華、勇氣與智慧的結晶。它要求我們超越傳統僵化的激勵模式,深入理解創新者的內在需求與外部環境,透過建構一個以人為本的生態系統,寬容失敗,優化組織資本,並促進人本協同,方能最大限度地釋放創新者那寶貴而稀缺的潛力。

本文將深入探討這一核心主軸,透過四大核心洞察,揭示如何建構一個真正能夠激發人本潛力的創新生態系統:首先,我們將剖析「失敗容忍度」作為創新孵化器的關鍵作用;其次,審視工會在「保護」與「效率」之間對創新產生的微妙權衡;接著,透過「發明者固定效應」的洞察,強調「人」在創新中的決定性地位;最後,我們將探討股權激勵如何作為一種長期價值共創機制,賦能創新。這些洞察共同指向一個真理:只有當創新者被充分理解、保護和賦能時,真正的、顛覆性的創新才能蓬勃生長。

失敗容忍度:創新者的孵化器

創新,如同在未知領域中摸索,其本質就是一場高風險、長週期、充滿不確定性的探索之旅。與標準化、重複性的常規工作截然不同,創新無法用傳統的績效評估體系來衡量和激勵。若一個企業對早期失敗零容忍,創新者將寸步難行,因為每一次嘗試都可能伴隨著失敗。因此,建構一個高度容忍失敗的環境,是孵化創新者的首要條件,它為創新者提供了試錯的心理安全墊,鼓勵他們敢於突破既有藩籬,而非墨守成規。

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本格特·霍姆斯特朗(Bengt Holmstrom)所強調,創新活動具有週期長、高風險和不確定性等特點。傳統意義上,我們慣用「短期績效」來激勵員工,但這種方式對於創新而言,恰恰是「殺手」。在一個將「失敗」等同於「懲罰」的文化中,誰又敢於投入精力去探索可能帶來巨大成功​​的領域?正是認識到這一點,麻省理工學院的古斯塔沃·曼索(Gustavo Manso)教授提出了一個顛覆性觀點:「對失敗的容忍是激勵創新的必要條件。」他進一步闡述,最優的創新契約應當在短期內對失敗保持寬容,允許試錯,而同時對長期的成功給予豐厚回報。這種組合,是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最佳機制。

風險投資(VC)作為早期創新的「助推器」,在實踐中深刻詮釋了這種失敗容忍度。VC機構在投資初創企業時,通常採取「分階段注資」的模式,而非一次性投入所有資金。這表面上是嚴謹的監督機制,透過設定階段性目標來評估項目進展,但其更深層次的邏輯在於其對失敗的「容忍度」。我們的研究發現,VC對失敗的容忍度越高(即在已知失敗的項目上等待的時間越長),其所支援的創業企業在上市後的創新水準也越高。這直接驗證了曼索的理論:VC並非簡單地撤出那些短期表現不佳的項目,而是願意投入更多時間,陪伴創新者走過低谷。

以京東的案例為例,劉強東在獲得今日資本的首輪融資後,決定轉向自建物流的重資產模式,導致資金迅速耗盡。隨後的金融危機和雪災更是讓京東一度瀕臨破產。然而,今日資本並沒有因此放棄,反而極力協調資源,幫助京東度過難關。正是這種對短期虧損和困境的寬容,使得京東能夠堅持長期策略,最終憑藉完善的物流體系在電商競爭中脫穎而出。這個案例生動地展現了「失敗容忍度」如何成為創新企業的孵化器。它不僅是一種資金支持,更是一種策略耐心和文化信任,它解放了創新者的手腳,使其無需為短期績效而犧牲長期願景,從而將精力投入到那些看似遙遠卻可能改變世界的探索之中。因此,在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中,將失敗視為學習和成長的必經之路,是激發人本潛力的基石。

工會影響:保護與效率的權衡

在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時,如何平衡員工保護與組織效率是一個不可迴避的議題,尤其是在工會制度盛行的國家。工會的存在,一方面旨在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提供穩定的工作環境,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創新者的後顧之憂;另一方面,其對薪酬結構、人員調配甚至新技術引入的干預,又可能在無形中成為創新效率的阻礙,形成保護與效率之間的微妙權衡。

傳統觀點認為,工會透過提供「勞工保護」來激勵創新。當員工不用擔心因嘗試失敗而被解僱時,他們會更願意冒風險,投入到不確定性高的創新活動中。這似乎與前文曼索教授的「失敗容忍度」理論不謀而合。然而,這種「保護」的邏輯忽視了創新激勵的另一半——「長期報酬」。工會本身並不能提供股權期權或分享報酬等長期激勵機制,反而可能在其他方面產生負面影響,形成所謂的「利益衝突假說」。

我們的研究發現,從定量角度來看,工會的成立通常會對企業創新產出帶來顯著的負向影響。這種影響並非空穴來風,而是透過三大傳導機制發揮作用:首先是研發投入的削減。當企業已在創新項目上投入鉅額沉沒成本後,工會工人可能會利用其議價能力要求漲薪,否則威脅中止研發。這種「敲竹槓」行為會迫使企業管理層在事前減少對研發的投入,以規避潛在風險,最終抑制創新。其次是員工「偷懶」動機的增強。工會為員工提供了穩定的工作保障,降低了被解僱的風險,這可能導致部分員工工作積極性下降,滋生「吃大鍋飯」的心態,從而影響創新效率。創新需要持續的高投入和探索,過度的保障反而可能削弱這種內在驅動力。

第三個,也是最關鍵的機制,是優秀研發人才的流失。工會往往致力於縮小員工間的薪酬差距,推動同工同酬。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公平,但對於那些擁有卓越創新能力、在勞動力市場具有高議價能力的稀缺人才而言,薪酬趨同意味著他們的努力和貢獻無法得到市場應有的報酬。正如矽谷的文化所展現的,真正的創新者更願意依靠自身能力證明價值,而非依賴工會爭取待遇。薪酬差距的縮小,使得這些頂尖人才選擇離職,尋求更能體現其價值的平台,從而導致工會企業創新能力的下降。例如,美國鐵路工會曾因技術更新導致的人員冗餘問題而發動大罷工,固守傳統的乘務組人員編制,直接阻礙了鐵路技術的進步和效率提升。

因此,工會制度在保障員工權益的同時,也可能因其組織特性和對激勵機制​​的干預,對企業創新產生負面衝擊。這提示我們,在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時,必須審慎設計員工保護機制,確保其不至於演變為效率的桎梏和人才流失的驅動力。真正的保護,應是為創新者提供安全的試錯空間,而非削弱其透過創新獲得長期價值報酬的動力。

人本至上:發明者固定效應

在探討如何激發人本潛力的創新生態系統中,一個核心問題始終縈繞不散:究竟是企業作為平台(組織資本)更重要,還是創新者個體(人力資本)的才華更具決定性?這個問題在實踐中往往難以辨明,因為一項卓越的創新往往是兩者共同作用的結果。然而,我們的研究透過巧妙的實證設計,揭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在創新表現上,人本要素,即發明者的個體能力和特質,具有壓倒性的決定作用。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構成企業的獨特要素爭論不休。從科斯(Ronald H. Coase)的企業性質理論到哈特-摩爾(Hart-Moore)的不完備契約理論,組織架構、企業文化、實物資產等「組織資本」被視為企業穩定性和持續發展的基礎。然而,盧吉·津加萊斯(Luigig Zingales)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人力資本正在成為當今世界上最重要的資產。」尤其在創新領域,研發者個人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而非最高管理層,才是推動創新生產的關鍵力量。

為了精確區分組織資本與人力資本對創新的貢獻,我們的研究團隊採用了一種獨特的方法:追蹤那些更換工作單位的發明者。其核心邏輯在於:如果一個發明者的創新產出並未因更換公司而改變,那麼他的創新能力很可能主要來源於其自身的人力資本;相反,如果其創新產出隨著新公司的加入而顯著變化,則組織資本的影響更為突出。透過對大量發明者專利衍生(patent generation)數據的分析,我們量化了發明者「固定效應」和公司「固定效應」在解釋創新產出方面的相對貢獻。

研究結果令人震驚:在解釋創新「表現」——即專利數量和專利引用次數(衡量品質)時,發明者固定效應的解釋力度是公司固定效應的近6到8倍。這意味著,一位頂尖發明者無論身處何種平台,其產出高數量和高品質專利的能力都遠超組織本身的影響。換言之,「人」才是驅動創新表現的真正核心。然而,當涉及到創新「風格」(如探索性創新與開發性創新)時,發明者固定效應和公司固定效應的貢獻度則趨於平衡。這表明,雖然發明者能夠將他們的核心創新能力帶到新公司,但他們的創新方向和方法,卻更容易受到新組織文化和策略環境的影響。

這一「人本至上」的洞察,對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具有深遠意義。它呼籲企業將重心從盲目追逐技術或資本,轉向對核心人才的深層理解、吸引、保留和賦能。這意味著企業需要:首先,建立一套能夠識別和獎勵個體創新貢獻的機制,而非僅僅關注團隊或部門績效;其次,創造一個能夠吸引頂尖人才、提供其施展才華的自由空間和支援性文化;最後,認識到組織資本並非萬能,它更多地是為人才提供土壤和方向,而非替代人才本身。只有將個體創新者置於核心地位,企業才能真正激發其人本潛力,驅動持續且深遠的創新。

股權激勵:長期價值的共創機制

既然人本潛力是創新之源,如何設計有效的激勵機制,以充分調動創新者對高風險、長週期創新活動的投入,便成為建構創新生態系統的關鍵環節。傳統短期薪酬激勵在面對創新的不確定性時顯得力不從心,而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期價值的共創機制,則能有效彌合創新者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鴻溝,引導其投身於長期、有益的創新探索。

創新工作的特性決定了其激勵機制​​的複雜性。它既需要對早期失敗的容忍,以鼓勵探索和試錯,又必須對最終的成功給予豐厚的報酬,以維持創新者的積極性。古斯塔沃·曼索教授的研究模型明確指出,最有效的創新激勵合約,恰恰是股權激勵,尤其是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具有非對稱的收益曲線:當創新項目成功、股價大幅上漲時,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獲利;而當創新失敗、股價下跌時,他們可以選擇放棄行權,從而避免損失。這種機制在提供巨大上行空間的同時,也提供了下行風險的「保險」,完美契合了創新者對失敗容忍和長期報酬的雙重需求。此外,股權激勵通常具有較長的有效期,能夠有效激勵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將目光放長遠,專注於那些需要時間才能顯現價值的創新項目。

在中國情境下,股權激勵對企業創新的正面作用尤為顯著。自2005年中國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來,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新型長期激勵方式逐漸普及。我們的研究發現,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能夠顯著促進企業創新產出,包括發明型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數量。這意味著,在中國這個新興資本市場中,股權激勵有效調動了管理層和核心技術員工的積極性,使其更願意投入到創新活動中。

以騰訊的股權激勵為例,該公司多次向員工授予股票,將員工的個人財富與公司的長期發展緊密綁定。這種機制不僅為員工帶來了潛在的鉅額財富報酬,更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種價值認同和歸屬感,鼓勵員工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高風險的研發和產品創新中。這種長期激勵的承諾,使得騰訊能夠持續吸引並留住頂尖人才,成為其在網際網路領域不斷創新的重要基石。

更深層次的分析還發現,在國有企業中,股權激勵對創新的促進作用甚至更為顯著。這可能與國有企業長期以來面臨的薪酬管制和內部人控制問題有關。股權激勵的引入,打破了傳統僵化的薪酬體系,為國有企業的人才提供了市場化的激勵,從而更好地激發了其創新活力。

綜上所述,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期價值的共創機制,是激發人本潛力的有效工具。它透過巧妙的合約設計,將創新者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期價值深度綁定,為創新者提供了必要的風險保障和充分的成功報酬。這種機制不僅能夠吸引和保留頂尖人才,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引導創新者超越短期視線,投身於那些可能改變未來的宏大創新項目,從而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永續的長期價值。

建構未來:人本協同驅動的創新範式

回望我們對創新生態的探索,一個清晰而深刻的圖景躍然紙上:真正的創新之火,並非由冰冷的機器或堆積的資本點燃,而是源於每一位創新者內心深處被激發的人本潛力。從對失敗的寬容,到對員工保護與效率的審慎權衡,再到對發明者個體價值的極致肯定,直至利用股權激勵共創長期價值,這四大核心洞察共同編織了一張精密的網絡,支撐起「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這一核心主軸。

我們看到,一個健康的創新環境,首先需要卸下創新者肩上的沉重包袱——對失敗的恐懼。當風險投資願意為初創企業的曲折成長提供耐心資本和策略容忍時,創新者才能無所顧忌地探索未知,將每一次跌倒都視為通往成功的階梯。其次,對勞動者的保護固然重要,但若這種保護演變為效率的桎梏和人才流動的阻礙,創新之泉終將枯竭。在人本協同的語境下,我們需尋找一種既能提供安全感,又能激發個體奮鬥的平衡點。

更重要的是,研究的深刻洞察揭示了「人」在創新中的絕對核心地位。發明者的個人才華與不懈追求,其貢獻遠超組織平台本身。這意味著,任何旨在提升創新水準的努力,都必須回歸到對人才的理解、尊重和投入上。企業應致力於創造一個能夠吸引、培養、賦能並留住頂尖人才的文化與機制,而非僅僅依賴其組織架構。最後,股權激勵作為一種精巧的金融工具,恰恰能夠將創新者的個人價值實現與企業的長期成功緊密融合,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從而將個體的創新火花匯聚成企業持續發展的燎原之勢。

未來,在全球競爭日益加劇、技術變革日新月異的背景下,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都應將建構以人為本的創新生態系統視為核心策略。這不僅是關於技術和市場的競爭,更是關於人才、文化和制度的深層較量。我們需要更具前瞻性的政策,鼓勵長期主義和風險承擔;需要更靈活的組織管理,賦能個體並消除內部壁壘;需要更公平的價值分配機制,確保創新者的汗水得到應有的報酬。

這是一個宏大的願景,也是一個持續的挑戰。我們必須不斷反思,我們的制度、文化和激勵機制,是在激發人本潛力,還是有無形中束縛著創新的翅膀?只有當每一個創新者的勇氣被尊重,每一次嘗試被寬容,每一個貢獻被認可,人類社會的創新才能真正迸發出無盡的活力,推動我們邁向更美好的未來。讓我們共同努力,從「以物為本」走向「以人為本」,在創新的征途上,實現人與未來的協同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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