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從串流影音平台推薦的下一部電影,到電子商務網站精準投放的廣告,再到生成式AI工具協助我們撰寫報告,數位經濟的浪潮已不僅僅是科技的革新,更是一場重塑全球商業版圖的巨大變革。然而,在這片看似無邊界的數位海洋之下,正湧動著一股決定未來航向的強大暗流——那就是「數位經貿規則」。對於身處全球科技供應鏈核心的台灣企業家與投資者而言,理解這場正在激烈進行的規則制定權之戰,其重要性甚至已超越了單純的技術追趕。這不再是法務部門的案頭文件,而是攸關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頂層戰略。
全球貿易的格局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轉變。當傳統的貨物貿易因地緣政治與供應鏈重組而頻繁波動時,數位貿易展現出驚人的韌性。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新數據,從2015年到2023年,全球數位服務貿易的年均增長率高達8.1%,遠遠超過同期的貨物貿易。到了2023年,數位服務貿易在全球服務貿易總額中的佔比已攀升至54%以上,成為穩定全球經濟不可或缺的定海神針。這背後的動力,不僅僅是跨境電商的蓬勃發展,更是雲端運算、金融科技、遠距醫療等高附加價值服務的全面滲透。這股趨勢對台灣而言,既是契機也是警訊。我們熟悉的、以硬體製造為主的出口模式,正在被無形的數據流與數位服務所補充甚至挑戰。
然而,這股數位浪潮並非暢行無阻。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等新興技術,在為貿易注入創新動能的同時,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AI可以最佳化供應鏈管理、自動化海關流程,但其運作仰賴海量數據的餵養,這直接觸動了各國對於數據主權與個人隱私的敏感神經。這就像台灣的半導體產業,台積電的先進製程是我們的核心優勢,但製程中的關鍵參數與數據,絕對是最高商業機密,不可能輕易示人。同樣地,當一個國家的公民數據、產業數據被大量跨境傳輸以訓練外國的AI模型時,這背後潛藏的國安風險與產業競爭力流失,讓各國政府不得不設立防線。這就催生了日益嚴峻的「數位鴻溝」與「規則壁壘」。技術的領先者(主要是美國科技巨頭)希望數據能自由流動,以維持其全球優勢;而後進者或注重監管的國家,則傾向於設立「數據在地化」要求,將數據留在國內。這種分歧,正是當前全球數位經貿規則博弈的核心所在。
全球三大勢力的規則博弈:美國、歐盟與中國的盤算
在這場全球性的數位規則棋局中,主要有三位風格迥異的棋手:美國、歐盟和中國。他們的策略選擇,不僅源於其國內的法律傳統與產業結構,更深刻地反映了他們對未來數位世界主導權的戰略企圖。台灣的企業,無論是產品要銷往歐美,還是供應鏈與中國大陸緊密相連,都必須洞悉這三者的盤算,才能在夾縫中找到最佳路徑。
美國的「自由」大旗與安全考量
傳統上,美國是數位貿易自由化的最大倡導者。以Google、Meta、Amazon等科技巨頭為代表的美國數位產業,其商業模式建立在全球市場與數據的自由流動之上。因此,在過去的貿易協定中,如《美墨加協定》(USMCA),美國極力推動禁止數據在地化、禁止強制要求揭露原始碼、以及確保電子傳輸永久免徵關稅等條款。這套規則體系,旨在為美國企業掃除全球擴張的障礙。日本在很大程度上也遵循了類似的路線,例如在《美日數位貿易協定》中,可以看到許多與USMCA相似的原則,這反映了日本作為科技大國,其企業如樂天(Rakuten)或軟銀(SoftBank)同樣受益於開放的數位環境。
然而,近年來美國的策略出現了微妙的轉變。隨著國家安全與經濟安全的重要性被拉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華府開始在「自由」的大旗下,加上了越來越多的「安全」註腳。例如,針對被視為競爭對手的中國科技企業,美國採取了嚴格的技術出口管制與投資審查。這意味著,美國的數位貿易政策正從過去的「單純促進商業利益」,轉向「商業利益與國家安全並重」的雙軌制。對台灣企業而言,這代表著與美國合作雖然能進入最開放的市場,但也必須應對其日益複雜的法規要求與供應鏈安全審查。
歐盟的「人權」圍牆與規範力
相較於美國的商業導向,歐盟的數位治理核心理念是「基本人權」。其標誌性成果——《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將個人資料保護提升至基本人權的高度。GDPR的影響力遠超歐盟27個成員國的邊界,形成了所謂的「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s Effect)。任何想要在歐盟市場提供服務的企業,無論其總部位於何處,都必須遵守GDPR的嚴格規範。這套「有條件的數據流動」機制,與美國倡導的「自由流動」形成鮮明對比。對許多台灣中小企業來說,GDPR的高昂合規成本一度成為進入歐洲市場的巨大門檻。相較之下,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也要求保護個資,但在罰則力道、跨境傳輸的具體要求上,與GDPR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近年來,歐盟更進一步,陸續推出了《數位服務法》(DSA)、《數位市場法》(DMA)以及全球首部《人工智慧法案》(AI Act),試圖為整個數位世界建立一套以歐盟價值觀為核心的遊戲規則。歐盟的策略,可以說是用市場准入作為籌碼,將其國內的監管標準「出口」到全世界。這種策略的成功,使其成為全球數位規則制定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中國的「主權」長城與發展模式
中國的數位經貿規則策略,則是以「網路主權」與「國家安全」為基石。其《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與《個人資訊保護法》三法並行,建構了一套嚴密的數據治理體系。其核心特徵是嚴格的數據分類分級管理,以及對重要數據和個人資訊的出境實施嚴格的監管審批。這種「原則上禁止,例外情況下允許」的數據跨境模式,與美歐的模式截然不同。
這套體系背後的邏輯,一方面是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扶植國內的數位產業巨頭,如阿里巴巴、騰訊等,在一個相對封閉但巨大的國內市場中茁壯成長,避免過早與美國科技巨頭正面競爭。對台商而言,這意味著在中國大陸的營運,從生產數據、客戶資料到員工個資的管理,都必須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規範,特別是涉及數據出境的部分,稍有不慎就可能面臨重罰,這已成為企業經營的重大挑戰。
AI時代的規則變革:從數據流動到智慧財產權的全面衝擊
人工智慧的崛起,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道衝擊並重塑著既有的數位經貿規則。AI不再只是眾多新興技術中的一項,它已經成為改變遊戲規則的「元技術」,迫使各國重新審視從數據流動、智慧財產權到市場准入的每一條規則。
訓練數據的戰爭:跨境流動規則的再定義
AI模型,特別是大型語言模型(LLM),其強大能力的根基是海量的訓練數據。這使得數據的取得與跨境流動,從過去的「商業便利」問題,上升為決定國家AI競爭力的「戰略資源」問題。美國的OpenAI、Google等公司能夠引領全球,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它們能夠從全球網際網路上抓取龐大的公開數據進行訓練。然而,這種模式正受到嚴峻挑戰。
歐盟的GDPR限制了個人數據的輕易取用,而中國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機制,則為AI企業獲取境外數據或將境內數據傳至境外訓練設置了高牆。這場「數據戰爭」直接影響AI產業的發展。對於台灣的AI新創公司或希望導入AI應用的傳統產業而言,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困境。若要開發面向全球市場的AI服務,就需要多元化的全球數據;但若要符合各地的法規,數據處理的成本與複雜性將大幅增加。這也是為何DEPA(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新興協定,會特別納入促進數據創新、鼓勵數據共享的合作條款,試圖在監管與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點。
原始碼與演算法的黑盒子:誰有權窺探?
另一個核心爭議點在於原始碼與演算法的透明度。AI的決策過程往往像一個「黑盒子」,外界難以理解其判斷依據。這引發了對於演算法偏見、歧視乃至安全的擔憂。因此,部分國家(尤其是注重監管的歐盟)在特定情況下,例如高風險AI應用的審查中,可能會要求企業揭露部分的演算法或原始碼,以確保其公平性與安全性。
然而,這直接觸碰了企業的核心商業機密。對於像輝達(Nvidia)這樣的AI晶片巨頭,或是開發專有演算法的軟體公司而言,原始碼就是其生命線。這就好比要求台積電公開其先進製程的詳細參數一樣,是難以接受的。因此,在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等高標準貿易協定中,通常會包含「禁止強制要求轉讓或揭露原始碼作為市場准入條件」的條款,但同時也會保留基於特定執法或司法目的的例外。如何界定這個「例外」的範圍,成為各方角力的焦點,也將深刻影響未來AI產品與服務的全球貿易。
亞太戰場的合縱連橫:台灣與日本的定位與策略
在美、歐、中三大勢力劃定的棋盤之外,亞太地區正成為數位經貿規則博弈最活躍的戰場。這裡不僅是全球數位經濟增長最快的引擎,也是各種規則體系交會碰撞的前線。對於同處此地的台灣與日本而言,如何在巨頭的角力中找到自身的定位,並採取務實的策略,至關重要。
日本的務實路線:在CPTPP與雙邊協定間走鋼索
日本在數位經貿規則的建構中扮演了極其關鍵的角色。當美國退出TPP後,正是日本扛起大旗,主導完成了CPTPP的談判。CPTPP的數位貿易章節,被公認為當前全球標準最高的範本之一,它在促進數據自由流動、保護數位智慧財產權等方面,基本沿襲了美國的自由化思路,但同時也給予了成員國基於「合法公共政策目標」的監管彈性。這條務實且兼具平衡的路線,使得CPTPP成為一個對不同發展階段國家都具有吸引力的平台。
除了多邊的CPTPP,日本也積極透過雙邊協定來拓展其數位經貿網絡,例如與英國、歐盟簽訂的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都包含了高標準的數位貿易條款。日本的策略可以歸結為:以CPTPP為核心,建立一個開放、透明且基於規則的亞太數位貿易區,同時透過與美、歐等關鍵夥伴的雙邊協定,確保其規則體系能與全球主要市場對接。這為台灣提供了一個值得借鏡的範本。
台灣的機會與挑戰:在巨頭夾縫中尋找出路
台灣正積極申請加入CPTPP與DEPA,這無疑是正確的戰略方向。這兩大協定代表了當前數位貿易規則的未來趨勢,加入其中有助於台灣擺脫外交困境,直接融入高標準的國際經貿體系。台灣的優勢在於擁有世界頂尖的半導體與資通訊硬體產業鏈,從台積電、聯發科到鴻海,我們是數位經濟不可或缺的「硬體基石」。這張王牌,是我們參與國際規則談判的重要籌碼。
然而,挑戰也同樣巨大。相較於硬體,台灣在大型數位平台與軟體服務領域的國際競爭力相對較弱。我們的電商平台如momo、PChome,主要深耕在地市場,與日本的樂天、美國的亞馬遜或中國的阿里巴巴在全球佈局上存在差距。這意味著,在談判中,我們一方面要爭取硬體產品的關稅優惠與市場准入,另一方面也要思考如何為正在萌芽的軟體與AI產業,創造一個有利於其走向國際的規則環境。這需要在數據跨境流動、個人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多個議題上,做出精細的權衡。我們不能全盤接受美國式的絕對自由,也無法承受歐盟式的高強度監管,更不可能複製中國的模式。
對台灣的企業家與投資者而言,未來的世界不再是一個由單一規則主導的平坦世界。我們面對的,將是一個由美國、歐盟、中國以及CPTPP等多個「規則圈」交織而成的複雜網絡。企業的全球佈局,不僅要考慮成本與市場,更必須將「法規遵循性」作為核心考量。產品銷往歐洲,就必須內建GDPR的設計;供應鏈設在中國大陸,就必須規劃好數據管理的防火牆;而要進軍東南亞新興市場,則要熟悉CPTPP與DEPA的架構。
理解這場全球數位經貿規則之戰,並不是要我們在各方勢力中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要培養一種「規則識讀」的能力。這意味著要能洞察不同規則體系背後的戰略意圖,評估其對自身業務的具體影響,並靈活調整策略,甚至主動參與國內的政策討論,為台灣爭取一個最有利的國際經貿環境。在這場無聲的戰爭中,看得懂規則、用得好規則的企業,才能在下一波全球化浪潮中,立於不敗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