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9 12 月, 2025
AI人工智慧AI的數據飢渴症,為何正撞上「資料最小化」這道法律高牆?

AI的數據飢渴症,為何正撞上「資料最小化」這道法律高牆?

近年來,從OpenAI的ChatGPT到微軟的Copilot,生成式人工智慧(AI)以驚人的速度滲透到我們的日常生活與商業營運中。這些強大的工具在短時間內吸引了全球上億用戶,其背後的核心驅動力,是對海量資料的「貪婪」渴求。然而,這股勢不可擋的AI浪潮,正與一項行之有年的法律基石——「資料最小化」(Data Minimization)原則,發生劇烈碰撞。這個原則要求企業蒐集、處理的個人資料,必須限制在「必要」的範圍內。當AI的效能取決於資料的廣度與深度時,這項旨在保護個人隱私的「節制」要求,究竟是AI創新的絆腳石,還是防止技術濫用的必要保護傘?這場看似無法避免的衝突,正重新定義全球科技產業的遊戲規則,也為身處AI供應鏈核心的台灣企業與投資者,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會。

「資料最小化」原則的全球版圖與核心精神

「資料最小化」並非一個新概念,它的根源深植於全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歐盟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它明確規定,處理個人資料應「適當、相關且限於處理目的之必要範圍」。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再像過去那樣,抱持著「以防萬一」的心態大量囤積用戶資料。這個精神並非要求資料越少越好,而是強調每一次的資料處理都必須有明確、合法的目的,並且在達成該目的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對個人隱私的侵擾。

這個原則的影響力已從歐洲擴散至全球。在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同樣要求企業不得處理超出特定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在美國,雖然聯邦層級尚未有統一的隱私法,但加州、科羅拉多州等多個州級法律也已納入類似的資料最小化要求。回到台灣,我們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沒有完全相同的文字,但其核心精神——要求蒐集資料需有特定目的,且不得逾越目的之必要範圍——與資料最小化原則高度契合。隨著歐盟在2024年正式通過《人工智慧法案》(AI Act),對資料治理的要求將更加嚴格,這股全球性的監管趨勢已然成形。對於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科技業而言,理解並遵循此原則,不再是選擇題,而是攸關市場准入的必考題。

為何AI需要海量資料?解構大型語言模型的「資料飢渴症」

要理解這場衝突的本質,我們必須先探究AI,特別是大型語言模型(LLM)的運作原理。這些模型就像一個求知若渴的學生,其智慧來自於「閱讀」數以億計的文本、圖片和程式碼。它們透過分析這些龐大資料中的統計規律和潛在關聯性,學會理解人類的語言、生成文章、創作圖像。資料的數量與多樣性,直接決定了模型的準確性、創造力以及對世界常識的理解深度。若把AI模型比喻為一位廚師,資料就是食材。食材越豐富、品質越多樣,廚師能烹調出的菜色就越令人驚艷。反之,若食材單一且貧乏,再高明的廚師也難有作為。

這正是美國科技巨頭如Google、OpenAI和Meta不惜投入巨資,從公開網路、授權資料庫等管道搜羅資料的原因。他們需要一個涵蓋人類知識方方面面的資料集,才能訓練出像Gemini或GPT-4這樣通用的基礎模型。然而,這種大規模、甚至可說是無差別的資料抓取行為,很自然地會將大量包含個人姓名、電子郵件、甚至是敏感觀點的個人資料一併納入訓練庫中,這便直接挑戰了「資料最小化」原則所設定的界線。

與此相對,日本的科技企業如富士通(Fujitsu)或日本電氣(NEC),其AI發展更側重於特定產業的解決方案,例如智慧製造或金融風控。它們的資料來源相對聚焦,較少涉及大規模的網路爬取,但同樣面臨如何在特定場景下定義「必要」資料的難題。而台灣的產業結構則呈現出另一種樣貌。以台積電(TSMC)的先進製程和聯發科(MediaTek)的AI晶片設計為例,台灣在全球AI產業鏈中扮演著關鍵的「軍火商」角色,提供驅動AI運算的核心硬體。雖然這類企業較少直接處理終端用戶的個人資料,但隨著AI從雲端走向邊緣裝置(Edge AI),例如搭載AI功能的智慧手機和個人電腦(AI PC),晶片設計與製造商也需要處理更多與裝置性能、用戶行為相關的資料,資料治理的挑戰正逐漸浮出水面。

重新詮釋「必要性」:在創新與風險之間走鋼索

面對AI的「資料飢渴症」,若僵化地將「資料最小化」詮釋為「資料量最少化」,無疑是扼殺了AI的發展潛力。因此,全球監管機構與產業界開始探索一種更具彈性、更符合AI特性的詮釋方式,其核心在於重新定義何謂「必要性」。

首先,我們必須採取「階段性思維」來審視AI的生命週期。在模型「預訓練」(Pre-training)的初期階段,為了讓模型建立對世界的基本認知,使用廣泛且龐大的資料集可能是必要的。這個階段的目的就像是為AI打下通識教育的基礎。然而,當模型進入針對特定應用進行「微調」(Fine-tuning)或正式「部署」(Deployment)的階段時,其所需處理的資料就應該嚴格限制在與該特定任務相關的範圍內。例如,一個用於醫療影像判讀的AI模型,在微調階段就不應再處理與金融交易相關的資料。

其次,一個看似弔詭卻至關重要的觀點是:有時候,為了達成更重要的目標,處理「更多」的個人資料反而是必要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消除偏見」。如果一個用於企業招聘的AI模型,其訓練資料中缺乏特定族裔或性別的代表性,那麼它很可能會複製甚至放大現實世界中的歧視。為了建立一個更公平、更準確的模型,開發者反而必須刻意去蒐集和處理包含種族、性別等敏感個資在內的更多元化資料。在這種情境下,「必要性」的考量就不再只是資料量的多寡,而是資料是否足以達成公平性、準確性等更高層次的社會價值。這也意味著,企業在進行資料蒐集時,必須進行權衡分析,證明處理這些額外資料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如減少歧視)遠大於對個人隱私構成的潛在風險。

尋找平衡點:企業如何建立負責的AI治理框架

在法規與創新的拉鋸戰中,企業不能只是被動等待監管機構的明確指令,而應主動建立一套健全的內部治理框架,以證明其資料處理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這不僅是為了合規,更是為了贏得市場信任的關鍵。

一個有效的策略是積極導入「隱私增強技術」(Privacy-Enhancing Technologies, PETs)。這是一系列旨在最小化個資使用,同時保持資料功用的技術方法。例如,「聯邦學習」(Federated Learning)允許AI模型在用戶的本地裝置(如手機)上進行訓練,只將模型更新的參數回傳至中央伺服器,而非原始資料,從根本上減少了資料的集中化風險。Google在其Android鍵盤預測功能中就應用了此技術。「合成資料」(Synthetic Data)則是利用演算法生成與真實資料統計特徵相似,但不包含任何真實個體資訊的虛擬資料集,可用於模型測試與初步訓練。此外,如「同態加密」(Homomorphic Encryption)等更尖端的技術,甚至能讓企業在加密的資料上直接進行運算,全程無需解密,從而達到最高等級的隱私保護。

除了技術手段,治理策略的跨國比較也饒富意味。美國企業往往採取「先發展,後治理」的模式,在創新上大膽前行,再透過法務團隊應對隨之而來的訴訟與監管壓力。歐洲則奉行「設計即隱私」(Privacy by Design)的理念,要求企業在產品開發之初就將隱私保護納入核心考量,法規遵循是創新的前提。日本企業則傾向於透過產業協會與政府合作,建立共同的產業標準與最佳實踐,尋求一種集體式的合規路徑。對於台灣企業而言,我們應當吸取各方經驗,建立一套敏捷而穩健的治理模式。特別是對於晶片設計與系統廠,應在產品設計階段就提供能支援隱私保護的硬體級解決方案,例如安全執行環境(Trusted Execution Environments),這不僅能幫助客戶合規,更能成為台灣在全球AI供應鏈中新的差異化競爭優勢。

結論:給台灣投資者與企業的啟示

人工智慧與資料最小化原則之間的張力,並非一道孰是孰非的單選題,而是一場動態的平衡藝術。將此原則視為扼殺創新的枷鎖是短視的,因為一個失去信任的技術,終將失去市場。反之,若能將其視為推動負責任創新的催化劑,企業將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對於台灣的投資者與企業決策者而言,這場全球性的典範轉移帶來了三點核心啟示。第一,必須將資料治理提升至策略層級。無論是軟體開發商還是硬體製造商,都應建立跨部門的團隊,定期評估AI應用中的資料「必要性」,並將其文件化、流程化。第二,應積極投資並採納隱私增強技術。這不僅是防禦性的合規工具,更是創造新價值的機會,能協助客戶在資料驅動的時代中,安全地釋放資料潛力。第三,台灣應善用其在半導體及硬體製造的全球領導地位。透過開發內建隱私保護功能的晶片與裝置,台灣可以從AI的「軍火庫」升級為AI時代的「信任賦能者」(Trust Enabler),在全球供應鏈中佔據一個更難以取代的策略高地。

總而言之,AI的未來發展,將不再僅僅是演算法與算力的競賽,更是一場關於信任與責任的考驗。「資料最小化」原則為這場考驗劃定了賽道。能夠在這條賽道上靈活應變、穩健前行的企業,才能最終贏得這場變革性的馬拉松。

相關文章

LINE社群討論

熱門文章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