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8 12 月, 2025
專欄觀點16兆美元的代幣化浪潮,為何台灣銀行只能隔岸觀火?

16兆美元的代幣化浪潮,為何台灣銀行只能隔岸觀火?

金融世界正站在一個新時代的門檻上,一個由資料、演算法和區塊鏈技術共同塑造的未來。其中,「資產代幣化」(Tokenization)——將現實世界的資產,如債券、房地產、甚至藝術品,轉換為區塊鏈上的數位代幣——正掀起一場無聲的革命。產業分析機構如波士頓顧問集團(BCG)預測,到了2030年,全球代幣化資產的市場規模可能高達16兆美元;花旗銀行的預測也落在4到5兆美元之譜。這不僅僅是一個新興的投資類別,它預示著金融基礎設施的根本性變革,有望帶來前所未有的效率、透明度和流動性。

然而,對於身在台灣的投資者與企業家而言,這場革命似乎雷聲大、雨點小。我們看到國際金融巨頭們頻頻布局,但本地銀行業的腳步卻顯得異常謹慎。這背後的阻礙,並非技術不成熟,而是一道由過時監管思維築起的高牆。當前的全球監管框架,特別是針對銀行的規範,仍習慣於用舊地圖來探索新大陸,將所有「公開鏈」技術都貼上高風險的標籤,從而扼殺了創新的可能性。本文將深入剖析這道監管高牆的成因,闡述為何監管的焦點應從「限制技術架構」轉向「定義金融功能」,並借鏡美國、日本的經驗,為台灣在下一波金融浪潮中尋找自身的定位與機會。

監管的「高牆」:為何巴塞爾協定錯殺了創新?

對於銀行業來說,全球金融監管的最高指導原則來自於總部設在瑞士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這個機構制定的規則,旨在確保全球銀行體系的穩健。然而,在面對區塊鏈這項新技術時,其推出的《加密資產風險暴露之審慎處理準則》(通常被稱為SCO60)卻成為一項極具爭議的絆腳石。

一刀切的懲罰:1250%風險權重是什麼概念?

該準則的核心問題,在於其對資產的分類方式。它將所有在「公開、無需許可」區塊鏈上發行的資產,若不符合其極其嚴峻的避險條件,幾乎都歸類為風險最高的「第二類b資產」(Type 2b)。針對這類資產,銀行被要求適用高達1250%的風險權重。

這串數字對非金融專業人士可能有些抽象,讓我們用一個比喻來理解。這相當於要求銀行每持有1美元這類型的代幣化資產,就必須在自身的資本中提列1美元作為準備。換言之,資本要求是100%。這意味著,銀行用自有資金投資這類資產,將完全無利可圖,因為所有的資金都被資本要求給鎖死了。

這種做法的荒謬之處在於「一刀切」。它完全忽略了代幣背後代表的真實資產價值。一筆由歐洲投資銀行(EIB)發行的、擁有頂級AAA信評的代幣化債券,僅僅因為它發行在公開鏈上,其在銀行帳本上的風險待遇,竟然等同於一個毫無價值的網路迷因幣(Meme Coin)。這就好比交通法規規定,不管你開的是配備頂級安全系統的家庭房車,還是經過非法改裝的飆速賽車,只要行駛在一條新建的「公開高速公路」上,保費就必須是天價。這種懲罰性的資本要求,實質上等於向銀行宣告:「不要碰任何在公開鏈上的東西」,徹底關上了銀行利用公開鏈進行創新的大門。

全球不同調:美、歐、港的監管分歧

更糟的是,巴塞爾委員會的目標是建立全球一致的準則,但在這個議題上,世界各國卻出現了明顯的分歧。美國監管機關已明確表示,不打算以目前的形式全面採納這套準則,這為美國的銀行在代幣化領域的發展保留了更大的彈性。歐盟雖然在《資本要求規範》(CRR III)中納入了相關規定,但其執行細則似乎又與巴塞…爾的僵硬分類有所出入,試圖與其自家的《加密資產市場規範》(MiCA)保持一致,造成了內部法規的複雜性。

與此同時,亞洲的金融中心也展現了不同的態度。香港金融管理局傾向於採取「個案分析」的方式,評估特定區塊鏈應用是否適合受監管的金融活動,承認技術仍在發展,監管也需保持彈性。而英國則尚在諮詢與資料蒐集階段。這種全球性的監管不同調,不僅未能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反而引發了監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的風險,更讓那些希望遵循國際準則的金融機構,陷入了無所適從的窘境。這道由巴塞爾協定築起的高牆,正因其自身的僵化與各國的分歧而搖搖欲墜。

撕掉「公開鏈」的標籤:從技術架構到金融功能

監管之所以會陷入僵局,其根本原因在於用一種過時且簡化的二分法來看待區塊鏈世界。在許多監管者的眼中,區塊鏈被粗暴地分為兩類:「私有、需許可的鏈」(Private, Permissioned)被視為安全可控,而「公開、無需許可的鏈」(Public, Permissionless)則被貼上混亂、匿名、高風險的標籤。

過時的二分法:「公開」不等於「失控」

這種分類法忽略了過去十年間區塊鏈技術的飛速發展。今天的「公開鏈」生態系,其多樣性與複雜性,早已遠超比特幣時代的樣貌。把所有公開鏈都視為同一回事,就好像把所有餐廳都用夜市的路邊攤標準來評判一樣。雖然兩者都提供餐飲,但其治理模式、衛生標準、目標客群與營運複雜度卻有天壤之別。

例如,有些公開鏈(如Hedera)採用「需許可」的治理模式,其交易驗證節點由一群經過審核的全球知名企業與學術機構組成,兼具了公開鏈的開放性與私有鏈的問責制。另一些公開鏈(如Stellar)則採用獨特的「共識證明」機制,其驗證者的信譽與互信關係遠比算力或抵押的代幣數量更重要,從而有效防止了匿名或惡意節點的加入。

因此,監管機關不應再執著於一個鏈是「公開」還是「私有」這種表層的技術標籤,而應該深入探討一個更本質的問題:無論底層技術是什麼,作為承載受監管金融活動的基礎設施,它是否具備了必要的「金融功能」?

監管真正該關注的八大金融功能

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需要滿足一系列嚴格的功能性要求。監管的重點,應該是確保任何被用於金融市場的區塊鏈系統,都能滿足以下八大關鍵功能,而非其技術標籤:

1. 治理與問責 (Governance & Accountability):系統必須有明確的治理規則,確保在發生爭議或需要升級時,決策過程是透明且可預測的,避免因社群分裂導致的「硬分叉」風險,從而保障資產的唯一性。

2. 營運韌性 (Operational Resilience):金融系統不容許停機。區塊鏈的分散式特性使其天生具備高強度的抗攻擊和抗單點故障能力,其運行時間(Uptime)往往遠超傳統的中心化伺服器。但監管應要求使用區塊鏈的金融機構,必須制定完善的備援計畫,例如在極端情況下可將資產遷移至備用鏈。

3. 資產控制 (Asset Control):這是消除監管疑慮最關鍵的一點。許多現代公開鏈都支持「可程式化」的代幣標準(如ERC-3643)。發行方可以透過程式碼,為代幣嵌入各種控制功能,例如:設定白名單,確保只有完成「認識你的客戶」(KYC)程序的投資者才能持有;在涉及制裁或法院命令時,可以「凍結」甚至「收回」資產。這些功能使得在公開鏈上管理的資產,其合規性控制能力完全不遜於傳統的銀行帳戶體系。

4. 結算最終性 (Settlement Finality):金融交易必須有明確的終點。傳統比特幣的結算是「機率性」的,交易需要多個區塊確認後才被認為足夠安全。但現代許多區塊鏈採用了新的共識機制,能夠實現「確定性最終結算」(Deterministic Finality)。交易一旦被確認,就不可逆轉。這就好比一筆即時的銀行電匯,資金到帳就是最終狀態,而不是一張可能跳票的支票。

5. 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金融交易的隱私至關重要。區塊鏈的透明性是一把雙面刃,雖然有助於監管追蹤,但也可能暴露商業機密。零知識證明(Zero-Knowledge Proofs)等新興密碼學技術,正被用來解決這個問題。它允許交易方在不洩露具體金額或身分細節的情況下,向網路證明交易的合法性。這相當於你可以在不展示銀行帳戶餘額的情況下,向對方證明你擁有足夠的支付能力。

6. 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為了避免流動性被分割在一個個獨立的區塊鏈「孤島」上,跨鏈互通的能力至關重要。監管應鼓勵和推動產業制定共同的跨鏈準則,確保代幣化資產可以在不同鏈之間自由、安全地轉移。這就像台灣的財金公司(FISC)系統,讓不同銀行之間的轉帳暢行無阻。

7. 交易吞吐量與費用穩定性 (Throughput & Fee Stability):早期的區塊鏈,如比特幣,每秒只能處理個位數的交易,且手續費在高流量時會飆升。這顯然不適用於高頻的金融市場。然而,現代的公開鏈,如Aptos等,透過平行處理等技術,每秒可處理數萬筆交易,且費用極低且穩定。

8. 驗證者篩選 (Validator Screening):針對監管機關對於匿名驗證者可能涉及非法活動的擔憂,許多公開鏈已有解決方案。有些允許資產發行方指定信任的驗證者子集來處理其交易,有些則透過治理機制確保驗證者社群的透明度與可信度。

當我們從「功能導向」而非「架構導向」的視角來審視,就會發現許多先進的公開鏈,完全有能力滿足甚至超越傳統金融基礎設施的準則。監管的任務,便是清晰地定義出這套功能性準則,讓市場和技術去找到最佳的實現路徑。

他山之石:日本與台灣的區塊鏈金融探索

面對這場全球性的金融基礎設施升級賽,亞太地區的兩個重要經濟體——日本與台灣——正走出截然不同的路徑。日本以其一貫的產業前瞻性,在監管上採取了更為主動和清晰的姿態;而台灣則在謹慎的態度下,透過金融沙盒進行小步探索。

日本的領先一步:從MUFG的Progmat到FSA的清晰指引

日本在數位資產領域的布局,展現了其政府與產業界的高度協同。日本金融廳(FSA)早在2023年就通過了明確的穩定幣監管法案,為日圓穩定幣的發行與流通鋪平了道路。這種「先立法、後發展」的模式,給予了市場極大的確定性,吸引了包括三菱日聯金融集團(MUFG)在內的金融巨頭大舉投入。

MUFG旗下的信託銀行所主導開發的「Progmat」平台,是日本最具代表性的成果。這是一個專為「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s)和「功能型代幣」(Utility Tokens)設計的發行與管理基礎設施。它不僅服務MUFG自身,更是一個開放平台,讓其他銀行、證券公司和企業都能利用它來發行代幣化證券。Progmat的成功,證明了在清晰的監管框架下,傳統金融機構完全有能力主導並推動資產代幣化的發展。日本的經驗告訴我們,監管的角色不應是阻擋潮流的堤壩,而應是引導水流的河道,為創新提供清晰、安全的路徑。

台灣的機會與挑戰:金管會的沙盒與銀行的謹慎試水

將目光轉回台灣,我們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台灣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透過設立「金融監理沙盒」,為業者提供了一個在風險可控環境下測試創新的場域。包括國泰金控、富邦金控在內的一些金融機構,也確實利用沙盒進行了區塊鏈在債券發行、跨行清算等領域的實驗。

然而,沙盒終究是實驗場,而非商業化的主戰場。相較於日本已經將代幣化平台提升到國家級基礎設施的戰略高度,台灣的步伐顯得過於保守。這種謹慎固然有其必要性,但在日新月異的科技浪潮中,過度的謹慎可能意味著錯失良機。台灣擁有全球頂尖的半導體與硬體製造實力,台積電為全球的數位世界提供了物理基石。如今,金融的未來正在被軟體和協定重新定義,這是一個價值轉移的「新網路」時代。台灣是否能在這場競賽中,從硬體的巨人,轉型為軟體定義金融的參與者,甚至領導者?

這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思維與戰略層面的挑戰。如果我們的監管思維仍停留在對「公開鏈」的恐懼,銀行業的創新就只能在「沙盒」這個小花園裡打轉,永遠無法走向廣闊的市場。我們需要問自己:當日本的銀行已經在建構全國性的代幣化資產高速公路時,我們是否還滿足於在實驗室裡組裝模型車?

監管的下一步:成為「賦能者」而非「守門人」

區塊鏈技術之於金融,正如網際網路之於資訊。它不是一種需要被嚴加看管的風險源,而是一種賦予金融體系更高效率、更強韌性的底層技術。因此,監管的思維典範必須迎來一次根本性的轉變:從一個試圖控制特定技術的「守門人」(Gatekeeper),轉變為一個定義功能準則、激發市場創新的「賦能者」(Enabler)。

未來的監管框架,核心應該是承認一個簡單的事實:區塊鏈協定本身,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通用技術,無法也不應被直接監管。它就像網際網路的TCP/IP協定一樣,是一個中立的基礎設施。監管的對象,從來都應該是使用這些技術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也就是銀行、券商和資產管理公司。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在其諮詢文件中提出的觀點值得借鏡,他們認為,金融機構使用公開鏈不應被簡單視為傳統的「委外服務」,因為不存在一個可簽訂合約的中心化第三方。然而,這並不代表機構可以免除風險管理的責任。相反,監管機關應要求銀行建立一套針對分散式技術的內部風控與盡職調查框架,確保其選擇的技術方案能夠滿足前文所述的各項關鍵金融功能。

對於台灣的投資者與金融專業人士而言,這場全球監管思維的轉變,正是我們需要密切關注的焦點。它將直接決定台灣金融產業的未來競爭力。當那道基於過時標籤的監管高牆倒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套清晰、務實、以功能為導向的遊戲規則時,創新的閘門才會真正被打開。

那些能夠率先理解並駕馭這套新規則的金融機構,以及那些能夠提供清晰指引、擁抱創新的監管者,將共同定義下一個世代的金融樣貌。這是一場關乎基礎設施升級的長期競賽,台灣雖然起步謹慎,但憑藉著深厚的科技底蘊與靈活的產業生態,仍有機會迎頭趕上。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敢於打破思維的枷鎖,用未來的眼光,來審視眼前的挑戰與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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