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毒駕零容忍 立院三讀:一律吊銷駕照、車輛沒入,致死終身不得考照

毒駕零容忍 立院三讀:一律吊銷駕照、車輛沒入,致死終身不得考照

拒測首次即罰27萬,同車成年乘客未勸阻也開罰;交通部統計今年1至5月毒駕已奪17命

為遏止日益嚴重的毒駕問題,立法院會28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法將毒駕處罰全面拉高,最關鍵的變革在於「吊扣改吊銷」——毒駕或拒絕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駛執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均予沒入;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更是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罰鍰全面加重 累犯無上限

依三讀條文,首次毒駕的罰鍰,機車為新台幣12萬元、汽車15萬元,均採現行法定最高額度。5年內第二次違規者,以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第三次以上則每次再增加9萬元,罰鍰累加無上限,藉此大幅提高累犯成本。違規當場並應移置保管該汽機車。

拒絕檢測的罰則同樣拉高。三讀條文明定,首次拒測開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以上按前次金額再加罰18萬元,同樣累加無上限。此一設計意在堵住「拒測反而較有利」的漏洞,避免駕駛人以拒絕受檢規避更重的毒駕認定。

從吊扣到吊銷 考照門檻大幅墊高

現行法對毒駕僅處以吊扣駕照1年至2年,修法後一律改為吊銷駕駛執照,並訂有再考照的冷卻期;若屬毒駕累犯,或毒駕行為造成他人重傷、死亡,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換言之,未來一次毒駕即可能失去駕駛資格,而非過去「停權一段時間即可復駕」的模式。對以駕駛為業者而言,罰則的實質衝擊遠高於罰鍰本身。

沒入車輛不看車主 同車乘客也有責

另一項具嚇阻性的規定,是車輛沒入不再以車主身分為限。三讀條文明定,毒駕或拒檢者,沒入該車輛;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非屬同一人時,亦適用沒入規定。此舉直接針對借車、租車規避處罰的態樣,但也可能衍生善意車主權益如何救濟的討論。

同時,為強化同車者的勸阻責任,條文增訂: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該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等同將防制責任部分延伸至周遭親友。

房屋貸款知識家

修法背景:毒駕死亡人數一個月暴增近倍

推動修法的直接壓力來自急遽惡化的統計數字。交通部27日公布資料顯示,2026年1至5月毒駕共造成17人死亡;對照1至4月公布的9人,等於單月新增8人,成長近一倍。相較酒駕已有長年建立的檢測與量刑架構,毒駕在查緝工具、檢測時效與證據認定上仍存在落差,成為道安治理相對薄弱的一環。

立法過程與後續觀察

本案由行政院於6月18日院會通過修正草案後函送立法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月13日排案審查,28日院會完成三讀,全案將依程序送請總統公布後施行。

法案雖在朝野無異議下通過,實務上仍有幾項關鍵有待檢驗:其一,第一線攔查如何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毒品檢測,並確保證據能力;其二,沒入車輛涉及第三人財產權,行政救濟機制須明確;其三,同車乘客連坐的認定標準與舉證方式,仍待主管機關以子法或函釋補足。

罰則加重是否真能轉化為死傷數字下降,仍需觀察後續執法量能與配套是否到位。

※如您或親友有藥物濫用困擾,可撥打衛福部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尋求協助。

富命觀
相關文章

熱門文章

文章類別